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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监局正式“上岗”

2017年07月02日

作者:管理员

        6月26日,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下称“香港保监局”)正式运营,接棒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以下简称“香港保监处”),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管理保险公司。香港保监处于同日解散。

       英国保诚保险集团一位客户经理胡先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香港保监局的成立,对规范香港保险从业人将产生正面的积极效应。

        那么,香港保监局人员构成怎样?如何运作?监管重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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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慕智出任香港保监局主席

        运筹七年

        “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的路程,香港整整走了七年。

        2010年7月,香港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出了《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咨询文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彼时,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香港特区政府建议按照国际监管原则,成立一个在财政和运作上均独立于政府的保监局,取代现有的政府部门保监处,通过专业和灵活的运作,更有效地监管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以加强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障及维持市场稳定和竞争力,这有助于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2015年12月7日,随着《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的生效,独立于政府的新保险监管机构———香港保监局成立,计划分阶段接手原先香港保监处的管理职能。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成立香港保监局是确保保险业的规管架构与时俱进,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更佳的保障,以及与金融监管机构应在财政和运作上独立于政府的国际做法看齐。

        如何运作

        香港特区政府委任的保监局首届成员名单正式出炉,郑慕智出任香港保监局主席。根据《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香港保监局由一名主席(非执行董事)、一名行政总监(执行董事)及不少于六名其他执行或非执行董事组成。

        2017年5月5日,香港政府委任保险业监管局高层人员,现任保险业监理专员梁志仁出任香港保监局首届行政总监,借调安排为期一年,任期由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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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监局首届行政总监梁志仁

        香港保监局成立及运作初期的资金由政府支付。据了解,香港保监局将作为拥有独立财务状况的公共机构运作,在全面接手保监处的工作后,香港保监局将有约180名员工,为非公务员体制,并逐步增加至约300人,以应对直接规管保险中介人所增加的工作。运行首四年的预算约为6.5亿港元。

        监管什么

        资料显示,在1997年,香港毛保费总额(一般保险业务和长期保险业务的总和)仅为520亿港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3.9%。到2016年,香港保险业毛保费总额已经达到4488亿港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约18%。

        上述英国保诚保险集团的客户经理胡先生坦言,这几年来,顺应市场需要有太多人参与保险,很多非法的第三方也是屡禁不止,甚至从业人员也良莠不齐,保监局的新使命可能更多的是对这个行业本身的规范和管理,要为长远的健康发展做好功课。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预计:“保监局在交接日起计的两年内,从现有的香港保险业联会、香港保险经纪协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这三个自律规管机构,接手规管保险中介人的工作。”

        香港保监局主席郑慕智表示,目前保监局正在筹划多项工作,包括设立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以及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等。另外,为配合保险中介人法定发牌制度的推出,保监局亦会制订守则和指引,为从业员订立操守准则及专业标准。

        未来,香港的9万名保险销售人员将需要向保监局申请更新保险销售许可资格,现行的行业自律规则将有所转变。

        不难看出,香港保监局将行使新的法定权力,以履行有关保险中介人的发牌及规管职能。保监局对于中介人的监管由自律监管升级为法律监管。

        根据规定,保监局自2017年6月26日起,向保险公司每年收取授权费,以及就特定服务向使用者收费。保监局计划,自明年1月1日起,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有关附属法例已提交立法会审议。

        与保监会咋合作

        6月,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大新金融发布公告称,完成出售旗下人寿保险业务之香港股份,交易对手为中国内地闽系资本泰禾投资;3月,恒安标准人寿收购母公司英国标准人寿在香港的子公司———标准人寿保险(亚洲)有限公司,进军香港保险市场;去年,九鼎集团斥资逾百亿港元收购香港富通保险;中石化、中海油、中国广核集团等内地大型企业设立的自保公司也在香港成立。

        根据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的统计数据,过去三年中,共有21个、总价值约40亿美元的对香港保险公司的收购提议,其中有9个是由中国内地公司主导发起的。

        可以预见,保监局的成立强化了香港保险业官方监管身份地位,有助于两地监管的沟通和交流。MassMutual亚洲区董事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郑庆藩认为,“在市场发展与监管之间寻得平衡是新的监管机构的重要使命。”

        其实,中国保监会与香港保险监管部门的合作早已展开。

        2004年,中国保监会与香港保险监管部门签署《保险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7年5月16日,保监会与香港保险监管部门签署《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实施,将对中国保监会下一步在“一带一路”区域推广偿二代等效评估制度,起到很好的试点和示范作用。

        “非常乐于与新的监管机构进行接触与合作。”香港保险业联会总干事谭仲豪则表态称,“我们支持新的监管机构与中国保监会密切合作,进行跨境监管合作。‘一带一路’代表着更多需要保险保障的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香港保险公司将会在这些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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