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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修订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需提供抵押品

2017年12月12日

作者:管理员

        为提高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保监会拟对《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目前修订稿已经起草完成,正向业内征求意见。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一,将费率从“单一”改为“基准+风险”;二,使用功能增加“提供流动性支持”;三,财产险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的金额不得高于财产保险保障基金上年末余额的15%,人身险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的金额不得高于人身保险保障基金上年末余额的15%;四,要求保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提供抵押品或其他形式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倍以上的利率支付利息;五,降低万能险和投连险的救助比例,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7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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